公積金貸款購房流程如下:
1.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或協議的買方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建造或修繕房屋,必須持政府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向各市縣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評估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金額,確定貸款期限;
2.簽訂貸款合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借款人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有房產抵押的抵押合同,個人擔保需享受公積金個人雙重擔保;
3.申請房屋抵押的,應當辦理房屋抵押公證。屆時需要攜帶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及復印件壹式五份,辦理公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
4.借款人辦理完抵押手續後,應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抵押證明等貸款材料。屆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托中國建設銀行房信部按時將款項轉入您的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