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貸款,如果能提供抵押物,貸款會容易很多,但是如果妳在銀行申請抵押貸款,銀行更傾向於將房產抵押,房產是有規則的,也就是說,有的房產銀行喜歡,有的房產銀行不考慮。銀行怎麽判斷?
首先,我們來看看。銀行喜歡的房產有哪些?
目前受到銀行青睞、可以接受房貸的房產有: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且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已購公房、已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交易的中央交房。如果簡單用壹句話概括,“凡是能夠成功上市交易轉讓的房產,都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但需要註意的是房齡。如果房齡太老,比如1980之前建的房產,銀行等金融機構是不會受理的。
其次要註意以下幾類房產,因為這幾類房產在銀行都是冷門,壹般不能用來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1.學校、醫院、國家機關、社會福利機構、宗教寺廟等公益事業的房地產。
2、軍隊的房產(壹般不能作為抵押物)。
3.有產權糾紛的房地產。
4.產權不清的房地產。
5.被法院或者國家司法機關凍結、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6.根據國家計劃將被拆除的房地產。
7.房產在* * *所有* *人書面同意抵押前。
8.無地上建築物的農村集體土地(不含荒山荒地等。).
9.未經原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已經抵押的房地產。
10,違章建築或未經國家規劃部門和建設部門批準而建的建築物。
具體到我們熟悉的產權性質還包括:小產權房,又稱鄉鎮產權房;五年以下的經濟適用房;軍用產房;學校產房;未辦理《中心生產上市證明》的中心產房;平房(大部分銀行不會收);廉租房。以上房產目前均不能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