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擴展數據
異地貸款阻力
事實上,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於2014年6月發布公積金新政策以來,首次提到要推動公積金異地貸款,但直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最近發布了操作規則,才有了後續政策。
由於異地公積金貸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沒有操作規則基本上不可能推進。目前不同城市能否允許公積金異地貸款,取決於城市之間的信任度。幾個城市簽署了協議,形成壹個小圈子,允許在小範圍內異地貸款。
早在2009年5月,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和肇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簽署了《廣東省珠三角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實現了珠三角八市住房公積金互貸。不過這個政策在2013年5月到期了,之後壹直沒有續簽,基本停止了異地貸款。
參考百度百科-公積金異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