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提取商業貸款不對沖還款,商業貸款提取日為每月15天。
二、同時辦理商業貸款和套期還款的,如套期還款已在當月25日前完成(含),可在當月25日前統壹辦理商業貸款的有關提款;如果還款在25日至月末之間對沖,則商業貸款在對沖還款的次日收回。
3.商業貸款合同是壹項便民服務措施。由於信息系統運行、銀行資金結算、法定節假日等原因,可能無法確定合同付款日期,以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請充分估計資金延遲到賬的影響,避免商業貸款逾期。
辦理商業貸款合同業務:
1.處理渠道:
辦理商業貸款合同業務主要有三個渠道,分別是:海南住房公積金APP、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和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前兩種方法更方便。
2、辦理所需信息:
通過信息系統查詢房產、商業貸款、婚姻等相關信息的,不需要提供紙質材料。網上無法獲取信息或信息不全的,需要提取申請人配合提供購房合同(或產權證)、借款合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