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異地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向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需符合《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泉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職工戶籍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且在泉州市購買自住住房。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賬戶狀態正常。3.購房職工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或壹方在異地繳存、壹方在泉州繳存的,可視為“雙職工”,享受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4.購房職工夫妻雙方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及購房地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辦理異地貸款。5.不得向申請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職工家庭發放異地貸款。6.在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不能申請辦理異地貸款。7.異地貸款的申請材料除增加壹項《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外,其他申請材料、貸款額度、首付比例、利率標準、收入認定、信用界定等審核條件均與泉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同。
(二)泉州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泉州市以外購房且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執行貸款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