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是二手房辦理過戶手續,雙方提交材料、證件提交過戶申請後,房管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新房產證的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下列時限內將登記申請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壹)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權屬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權屬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和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和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4)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期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原期限的兩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手房過戶流程:
1.申請人在領取公函前,應當到測繪部門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或者繪制,並取得成果。
2.申請人準備好所有材料,在受理窗口申請登記。
3.接收人對回執進行預審後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抵押)的,同時受理抵押登記,並出具不動產申請登記回執。
4、調查人員審查資料,根據需要進行現場調查和評估。
5.按照預定的過戶時間,申請人到過戶窗口領取交款單,繳納相關稅款。
6.申請人憑稅務發票到過戶窗口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7.申請人到交付窗口領取房產證。抵押(質押)的,應同時取得其他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