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該男子患有精神疾病,但他名下有壹輛車。喬先生患有精神疾病,他的愛人在接受采訪時拿出了喬先生的殘疾證。證明上清楚地寫著精神病幾個字。壹家人住在廉租房裏,領取低保。如果他們名下有車,就不能享受這些津貼。最重要的是他們不知道車在哪裏,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買的車。
第二,男子被騙在外地貸款1000元。由於喬先生對當時的情況不清楚,據喬先生的愛人說,當時喬先生正在街上閑逛,有人利用這筆錢騙喬先生出國申請貸款。當時對方告訴喬先生有1000元好處費,喬先生就跟著去了,最後收到了對方的400元。
第三,相關人員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作為患者,喬先生沒有完全能力,但他借錢時得到了批準。這說明騙他貸款的人隱瞞了這壹點,如果是這樣,已經構成合同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