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改善型住房的認定
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的相關政策,明確人均住房面積低於33.4平方米,再次買房屬於“改善型住房”。
上海改善住房政策;
1,上海完善住房政策
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同時,上海將收緊“投資投機性購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
“投資投機性住房”最基本的條件是購買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非改善型住房;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33.4平方米(2008年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第二次貸款購房視為購買非改善性住房。
3、上海普通住房標準
根據《上海市房管局關於延長部分規範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最新的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遵循2014公布的標準,即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層住宅,以及五層以下的老式公寓、新式弄堂、舊式弄堂;
(2)單體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同級別土地房屋成交均價1.44倍以下,內環以內450萬元/套以下,內環與外環之間365438+萬元/套以下,外環以外230萬元/套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