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言行的必要條件,即遵紀守法,行為端正,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2.有足夠的資產或技能證明他們能在日本獨立穩定地生活;
三、申請人綠卡資格符合日本利益(即有納稅證明和工作證明,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申請時除了各種個人信息,穩定納稅證明,在職工作證明,無犯罪記錄,資產證明,身份擔保等。必須作為資格材料提交。
日本政府也主要以上述三點作為永久居留許可審查的標準。
擴展數據:
成為日本綠卡永久居民後,如果有配偶或子女,可以通過移民局發放簽證。這叫做“永久居民、配偶等”在日本,這也是相對簽證。
如果妳是“非法居留”(也就是簽證丟失的人),想重新拿到簽證,唯壹的辦法就是和日本人結婚,拿到日本配偶簽證。
在日本年輕勞動力不足、人口減少的背景下,不斷加強外國人就業、促進綠卡持有數量,被日本政府視為實現經濟復蘇的新途徑,並且在政府的不斷推動下,正在引起社會和企業的關註。
參考來源:人民網-他山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