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繼承人,由遺產繼承人承擔其貸款債務;
2、放棄繼承,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但如果房貸是夫妻雙方婚後債務,則視為雙方***同債務,壹方去世後,配偶有義務進行償還,而子女則要看是否選擇繼承房子;
3、無人繼承,看房子是否辦理產權證明,沒有辦理,則房子被視為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則需要繼續償還貸款,但已經辦理產權證明,貸款人去世又無繼承人的話,銀行則有權處理房子,房子將進行拍賣。
去世人房子怎麽過戶?
1、如果沒有其他***有人,且只有壹名子女的話,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持公證書辦理過戶登記;
2、如果有其他***有人,還需***有人辦理贈與公證,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給他,他持繼承權公證、贈與公證辦理過戶;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話,除他之外的其他第壹順序繼承人還需要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然後他持繼承權公證、放棄繼承權公證等辦理過戶。
綜上所述,人死了房貸沒還完應該由其遺產繼承人承擔其還款義務,如果沒有人繼承遺產,則由其遺產來償還其貸款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壹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