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建立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風險防範政策及風險擔保機制。要建立對推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機構的正向激勵機制。充分利用財稅杠桿,建立和完善與“綠色信貸”政策相配套的呆賬核銷、風險準備金計提制度,以及與之相關的財政稅收風險補償政策。尤其是對商業銀行實行“綠色信貸”政策、支持節能環保和高新技術開發過程中出現的信貸風險等,要給予財政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適當提高節能環保行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第三,實施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優惠激勵政策。在貸款利率上,商業銀行要實施差別化的利率政策,對促進節能、減少汙染、改善生態環境的企業和項目,提供優惠利率,在“有進有退”中培育環保產業市場。
第四,推進“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要註意發揮政策性銀行“主力軍”作用,通過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等方式,彌補“綠色信貸”推行中商業信貸缺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