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認政策: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關於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實行了異地互認,即職工在就業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就業地以外的地區購買自住住房時可以使用。
2.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允許外地職工在泉州購房時使用公積金。
國家公積金是指在我國建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旨在為職工購房、租房、建房等住房消費提供資金支持。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和用人單位按壹定比例繳納,具有強制性和公益性。全國公積金實行統壹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設立中央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
綜上所述,泉州可以使用全國公積金買房,主要是住房公積金實現了異地互認,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允許外地職工在泉州買房時使用公積金。但國家公積金是否可以使用,以及使用的具體政策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和城市而異。建議您在買房前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公積金使用的詳細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
職工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按時足額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轉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及時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門報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