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地方融資平臺,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壹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壹的項目。
通俗得講,就是政府負責籌集錢、土地、資產成立壹個公司,然後再給予優惠政策,以財政收入(主要是未來的稅收)為擔保,向銀行、企業或其他社會團體、個人借錢,用於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建設。
這種現象是在我國GDP為標準的政績考核體制下,地方政府為了短期內籌措資金從而提高政績的壹種辦法。但融資平臺貸款,透支的是未來的財政收入,也就是說政府現在沒有那麽多錢,等收了稅再用這些錢來還借的錢。這樣壹來,在現任官員當政時期的確能夠推動地方建設和經濟發展,但由於透支了未來的財政收入,如果貸款余額過高,將來難免出現財政困難,無法按時償還貸款,形成金融機構壞賬,以及提高當地企業和老百姓稅負等壹些問題,所以中央壹直在統計和清查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