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提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9月初);
2.二級學院對書面貸款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貸款資格並公示(9月中旬);
3.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並網上申請,網上審核後(9月下旬)匯總上報貸款中心;
4.助學貸款中心審核網上申請,統計匯總後上報學生資助中心(65438+10月初);
5.貸款學生在貸款申請中接受信用教育(65438+10月下旬);
二。簽約(165438+10月中旬)
1.助學貸款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培訓;
2.助學貸款辦公室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貸款合同並激活支付寶賬戶、實名認證;
4.助學貸款中心對學生簽訂的合同進行匯總,並上報銀行。
三。國家助學貸款發放(165438+10月下旬)
1.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簽訂情況向省助學貸款中心賬戶放款;
2、省助學貸款中心貸款到助學貸款支付寶賬戶,從學生賬戶扣款到學校收費賬戶;
3.國家助學貸款代扣學費後有余額的,由學校財務部門退回學生學費賬戶。
4.貸款中心整理建立學生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