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銀行的做法:
銀行遇到妳不供樓,如果妳3個月不供他們就會詢問妳情況,妳確定不供的話,銀行就會收回產權(因為妳的房產證是抵押在銀行的),然後發律師信給妳,告訴妳情況。再往後,就有可能以公開拍賣或者委托中介出手的方式,把原來屬於妳的房子賣掉,得到前後,會返還給妳,返還的金額大概就是除去妳貸款的余額(妳的是42萬,70%的貸款是29.4萬,42-29.4=12.6萬,那麽還給妳的錢就不會多於12.6萬,銀行會扣除壹些手續費,還有罰款)。
不過妳這樣斷供,是有後果的,妳的個人信用就全毀了,以後妳要再想貸款的話就幾乎不可能了(包括買房、買車、信用卡等,只要是涉及到貸款壹般都沒門了),奉勸妳還是為了以後的生活,考慮清楚吧,大不了遲壹點再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