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後,對於鐵路對國防的重要性,清朝壹致決定籌集資金自辦鐵路。因資金短缺,還是從國外貸款建立鐵路。1897年,利用外資修建的津盧鐵路建成通車,盧漢鐵路、粵漢鐵路、津鎮鐵路相繼上馬,到1904年,先後建成鐵路壹萬三千余裏。跟著鐵路項目潛在巨大利益,很多辦外國的官商覺得眼紅,都向官府要求允許民間資本進入。
用外國人的錢辦的建路的確存在不少問題,鐵路的管理權、用人權、稽核權、購料權都由外國人掌握,壹旦我方借款到期還不上,外方就會把鐵路占為己有,勢必嚴重危及國家利益和安全。清朝原本在1897年初就成立鐵路總公司,考慮自己獨立建造鐵路。在鐵路公司督辦盛宣懷、湖廣總督張之洞等看來,人們根本沒有足夠的金錢來修建鐵路,原則上這是壹種與外國人談判的籌碼。
1911年9月的成都案件後全省保路軍攻打成都,清政府急調鄂軍入川,武昌的兵力勢弱,革命黨人得以此機會武裝起義,歷史上最後壹個王朝才得以終。而辛亥年四川保路運動的功勞,正如某先生所言:“若沒有四川保路同誌會的起義,武昌革命或者還要遲壹年半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