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證據可以包括借據、錄音、支付憑證等。,借條為原件,不得塗改、復印。
3.註明還款日的,訴訟時效為借據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的,可以隨時要求還款,從第壹次收回之日起兩年內。
4.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可能會惡意扣押債務人。如果債務人死亡,他可以從他的遺產中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