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壹種是無力償還,另壹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二、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1、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
要是欠債的人有能力償還債務,卻壹直故意拖著不還,他們可能就會被處罰有期徒刑3年以下,嚴重的是7年,讓老賴不能再肆意揮霍借來的錢,在故意不還錢的情況下,再舒服的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