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選擇具體方式時,主要考慮對方是否有誠意回報;
2.債權人可以憑借該條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收集相關證據並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債務人有其他財產的,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查封對方財產;
4.債務人有能力拒不執行判決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情節嚴重的將被判刑;
5.如果債務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將宣布缺席判決。宣判後找不到債務人執行的,法院或者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通過社會上的各種機構查詢債務人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其出境、記入征信系統、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