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請:借款人及其配偶持《貸款情況調查函》、商業性貸款近12個月的還款記錄表(均須加蓋貸款銀行章)等需提交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至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寫《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書(商轉公)》壹式二份。2、審批:管理中心對借款人的資格,貸款額度及商轉公貸款資料的齊全性進行審核,並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借款人可以在管理中心的受委托銀行中選擇商轉公銀行。3、簽訂借款合同等書面文件:中心審批通過後,借款人及所有***同借款人到公積金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借據、委托提取協議等書面文件。4、借款人在管理中心審批通過後,到原借款商業銀行結清貸款,註銷抵押,到房產交易部門重新辦理抵押權登記等手續。5、放款:受委托銀行收到借款人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他項權證》後,借款人已簽訂的借款合同等書面文件,傳遞至管理中心請劃資金,管理中心核對無誤後放款至借款人賬戶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