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貸款買房註意事項
1.共同貸款買房的簽約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聯合貸款買房的過程中,涉及許多簽約流程,例如簽訂銷售合同、申請抵押貸款和交易過戶等。這需要雙方同時在場。除了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外,在申請抵押過戶時,雙方還需要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抵押貸款時,他們有時會以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需要同時審查他們的資格並同時簽字。
2.聯合貸款,證件準備是關鍵。
聯合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壹個都不能少。壹起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兩個人的收入證明、社保證明等。當然,在申請抵押貸款時,如果其中壹方收入較高,通過資格審查不成問題,則不需要另壹方的收入證明。
3.常見的貸款買房,主貸和次貸都有講究。
通常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有壹方被視為主貸款人,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有雙方的名字,另壹方都可以被視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選擇收入較高且穩定的主貸款人,並註意年齡限制,否則會影響貸款期限。
4.聯合貸款買房,份額提前確定。
應事先確定共同購買的財產份額,以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共同共有人所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對方的名字,也不會影響房屋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