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貸款利息的計收:
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
利息計算依據:
1;妳可以要求支付利息,這決定權在妳,妳主張就可以,妳不主張就沒有。可以從工資裏執行,壹般是不影響到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的。
2;按固定收入比例執行,工資越高執行比例越高,收入少則比例就少。著個比例是按當地最低收入來計算的,不固定。
3;如果之前約定壹分五的利息是可以的,但是計算依照同期銀行利率的倍數為依據。如果妳在此前有約定的可以要求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來計算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之前沒有約定,現在執行,只能按照現在同期銀行利率來執行,超出部分的利率法院不會給妳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