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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簽訂還貸合同意味著什麽?

法律解析:1還貸合同是指用公積金還貸,即借款人的公積金余額用於償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貸款和組合貸款。還款方式有兩種:“年還貸”和“月還貸”。

兩年房貸是指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並壹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繼續按月還款的方式。

三月沖是指每月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直接提取當月住房貸款本息的方式。

另外,如果有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只能用於還貸,不能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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