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抵押的商鋪不能交易。抵押商鋪壹般買賣的時候,應該是作為二手商鋪買賣的,要進行評估。新購房者可以通過支付評估價50%的首付進行二次房貸,因為目前大部分銀行都不支持轉按揭,只有還清之前的所有貸款,新購房者才能申請自己的房貸,這就要求銀行的房貸首先要明確,所有的房貸解除手續都要完成。
如果買家壹次性付款,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妳把錢給我之後,就可以把銀行債務全部還清,然後就可以直接去辦理交易手續了,這樣就沒那麽麻煩了,因為按揭過程中商鋪的交易時間比較長,會有很多變數,比如買家不想中途買,拉的時間太長,可能需要壹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去解壓,對方還需要壹個月左右的時間來審批按揭,或者至少半個月。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然後貸款交房等。所有手續辦理完畢需要兩三個月以上。時間拖得越久,對雙方買家的激情就越嚴重,負面情緒就越多,不利於促進交易成功。我們應該迅速做出決定。
還有壹種方式是賣方找壹些金融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妳可以自己計息貸款,從銀行解壓房子,然後辦理交易手續。交易完成後,妳可以收到錢,把過橋資金還給別人。這樣買家也不會覺得太沒有安全感,更有利於促成快速成交。前提是妳必須先找到買家,收到買家定金後,才能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