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人員騙貸,可以通過保留證據,通過正當渠道舉報,投訴甚至去法院起訴。,追回損失。性質嚴重的直接報警。
詐騙如果有明確的對象,那麽可以選擇直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訴,證據越是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壹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壹,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壹)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壹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諒解的;(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如果他跑不見了,可以到當地的公安部門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