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促進個人再交易住房按揭貸款業務有序、健康發展,有效防範信貸風險,營業部個貸中心現將個人再交易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成數調整為50%。經寧波市金融機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通過,關於房屋限制貸款的相關政策規定如下:
1、在限購區域內,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2、對在限購區域內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限購區域內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40%。
法律依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 第二條 實施區域限購限貸:
(壹)限購範圍為以機場路—鄞州大道—福慶南路—甬臺溫高速—盛莫路—聚賢路—甬江—世紀大道—東昌路—望海南路—北環路所圍區域。
(二)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下同)在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未滿24個月的,暫停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寧波市金融機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通過,限購區域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如下:
在限購區域內,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對在限購區域內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限購區域內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