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東興區仁和國有資產公司的債務情況較為復雜。根據公開信息,該公司涉及多起訴訟和執行案件,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工程款、勞動報酬等方面。其中,該公司與內江市東興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金融借款糾紛尤為突出,涉及金額較大,該信用社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外,該公司還存在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的情況。
綜上所述:內江市東興區仁和國有資產公司的債務情況較為復雜,涉及多起訴訟和執行案件,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工程款、勞動報酬等方面。其中,與內江市東興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金融借款糾紛尤為突出,涉及金額較大,該信用社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該規定適用於內江市東興區仁和國有資產公司與內江市東興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金融借款糾紛。
2.《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該規定適用於內江市東興區仁和國有資產公司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