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跨境擔保外匯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跨境擔保是指擔保人向債權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擔保,承諾按照擔保合同履行相關支付義務,並可能導致資金跨境收付或資產所有權跨境轉移等國際支付交易。
第三條根據擔保當事人的註冊地,跨境擔保可分為內部擔保和外部貸款、外部擔保和內部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跨境擔保。國內保險和國外貸款是指擔保人註冊在中國而債務人和債權人註冊在國外的跨境擔保。對外擔保和國內貸款是指擔保人註冊在國外,債務人和債權人註冊在中國的跨境擔保。其他跨境擔保方式是指除上述內保外貸以外的其他跨境擔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