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臺壹次性提前償還商業(異地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商業性住房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用於提前償還商業性貸款。
櫃臺提取,逐年償還商業(異地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商業性住房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及配偶可憑最近壹年的還款明細等材料,每年報銷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商業性貸款。
省市互聯委托按月劃轉和償還商業貸款。
職工及配偶分別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省直機關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有商業貸款的,可通過簽訂省市委托商業貸款按月還款協議,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金額自動轉入登記的還貸賬戶。
委托每月償還商業貸款
借款人商業用房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其配偶簽訂委托還款協議。根據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委托和貸款銀行上傳的職工已歸還上月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信息,管理中心每月從10(遇節假日順延)起自動劃轉存入借款人及其配偶賬戶的部分金額償還上月歸還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