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含利率)。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
擴展數據:
法律對民間借貸信息也有其他規定。比如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24%。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參考資料: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貸款案件的若幹意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