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種無息的情況
1.債權人借給債務人的資金獲得豁免後,其利息也將獲得豁免。例如,中共中央、國務院曾頒布壹項規定:“農村公社工作隊欠國家的賒銷、預收、預付貨款和農業貸款,壹律免除,不必償還。”像這樣有了國家政府頒發的豁免,借款人就不能再按照法律規定償還本金或利息;
2、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只歸還貸款本金的,可以免除貸款利息。無息具有很強的歷史性和政策性。近年來,隨著銀行商業化進程的加快,免息政策已經很少使用。從1996 8月1開始,除國務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決定免息。因此,壹些民間借貸往往發生無息,但後期容易發生借貸糾紛,導致債權遲遲不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