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學生證或新生入學錄取通知書;
2、本人居民身份證,如果是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聲明;
3、經學生本人填寫並簽字確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當事人申請貸款時,持申請表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持申請表和符合貸款條件要求的有效的貧困證和其他證明原件復印件到資助中心現場確認,並簽訂合同,貸款資格將由區資助中心進行審查,還需持貸款合同和貸款證明到學校辦理回執,並將回執壹式兩份寄回當地資助中心。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公民、必須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