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防止被騙需要註意的事項:1、壹定要查證房屋真實的產權人;2、要確定買賣房屋是否有抵押擔保;3、壹定要在合同中寫明違約責任和救濟方式。
法律客觀:為避免上當受騙,群眾在從事房屋租賃、銷售交易時,應當註意以下方面:1、審查房地產開發商及中介公司的資質。開發商須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從事房地產咨詢、評估、經紀服務的中介公司也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認證。2、審查房屋產權的真實性。簽訂購房合同前可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核實房產證的真偽、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壹致、房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等情況,以免購買無產權或產權有爭議的房屋。不要因貪圖便宜落入“真房假證”的詐騙陷阱。3、警惕以超高利潤引誘人們從事房地產項目投資的虛假廣告。面對各種媒體的此類廣告宣傳,要做到謹慎識別,理性判斷。投資前應向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包括項目的真實性、項目開發的具體內容、與廣告宣傳是否壹致等,切莫為追求高額回報盲目投資。4、謹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人們對中介公司普遍存在依賴心理,對他們事先擬好的合同很少提出異議,往往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