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與買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購房者、賣房者、委托的律師事務三簽訂的《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購房者交納房屋價格的首付款;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壹次性還款的確認函;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
6、賣房者將房屋房屋交付給購房者;
7、銀行復審通過後將房款給賣房者,向賣方的銀行轉賬;
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壹起辦理過戶、並且向買方的貸款銀行抵押;
9、購房者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