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壹個人有記錄。
只要妳領了結婚證,買房就被視為共同財產,需要兩個人同時在場才能獲得貸款。而且兩個人的信息不能有問題,征信也是給兩個人的。
應用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所購房屋總價20%以上的自籌資金保證用於支付所購房屋首付款;
4.以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以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擔保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房屋的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托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個人信用檔案是由個人信用局等信用機構制作的。個人征信局主動為服務區所有居民制作信用檔案。
個人征信機構制作的個人信用檔案受法律限制。法律原則是適應信用經濟發展的需要,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犯。因此,法律嚴格規範了制作個人信用檔案的征信機構的業務操作,包括信息收集。
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國人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判決書/單身證明復印件兩份。
3.收入證明(銀行規定的格式)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明、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款證明等。
6.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須提供年審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和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開始,外地戶口在北京買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壹年的納稅證明或壹年的社保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其在北京工作滿壹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