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出國留學、繼承財產時,也需要提供單身證明。甚至有些單位在招聘員工時會要求出具單身證明,以了解員工的婚姻狀況。
不得不提醒大家,單身證明的有效期是兩個月。如果要登記結婚,其中壹方是外國人,單身證明的有效期是六個月。過了這個時間,證書就失效了。
如何頒發單壹證書
1.首先,當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區的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並要求其出具可以證明未婚者的介紹信,需要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2.之後,有關方面要向民政事務局提供身份證件、介紹信等資料,以便找到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辦理單身證明,認真填表。
3.完成後交給員工,員工在系統中錄入信息,審核確認後,打印出壹張憑證給客戶。
個人單身證明註意事項
有常住戶口的人辦理個人單身證明需要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現在出生地民政局只需要在他們的互聯網登記網站上查詢。如果妳出生地的民政局顯示沒有妳結婚的記錄,可以直接開。
如果是集體戶口,妳得去集體戶口所在地申請借用妳的戶籍卡開證明,然後到個人單身見證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借用戶籍卡,再憑自己的身份證和戶籍卡,到出生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開個人單身證明。
辦理個人單身證明只需要十分鐘左右,當場就可以領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單人證的“有效期”只有壹個月,也就是說,個人單人證的使用期限應該是從辦理之日起壹個月,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