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通常不會提供購房發票。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稅費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這些稅種的繳納可以反映實際的購房付款金額。雖然會產生完稅收據,如契稅收據,但這些收據與購房收據不同。購房收據只在房屋首次出售時開具壹次,且僅限於原始業主。在二手房交易中,購房收據並非必需,即便獲取到原始業主的購房收據,也無法為後續買家所用。
二手房交易的稅費:
1、契稅:根據購房者的購房情況和房產所在地政策,通常按房產交易金額的壹定比例征收;
2、個人所得稅:如果賣方在出售房產時存在轉讓收益,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營業稅:根據房產持有時間和是否為唯壹住房,賣方可能需要繳納營業稅;
4、房產評估費:交易雙方可能需要支付房產評估費用,以確定房產的市場價值;
5、交易服務費:房地產交易中心或中介機構可能會收取壹定的服務費用。
綜上所述,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家通常無法獲得購房發票,但可以通過繳納的契稅、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等稅費的完稅收據來證明購房付款,而這些收據與首次購房時開具的購房收據性質不同,後者僅限原始業主使用,對後續買家並無實際用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