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車的限制;
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
(二)機動車來歷憑證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壹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該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與機動車有關的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不壹致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或者相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九)機動車被盜的;
(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