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前者就是逼妳去拿。
後者是為了自己的發展需要獲得貸款。
第二,《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向西方強國借外債,與今天的外債相同。...
啊~ ~ ~
第三,《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向列強借外債,向我們今天借外債。兩者有什麽區別?
首先要糾正樓主的說法:目前我們對外提供的貸款比較多,中國是最大的外匯儲備國,也是最大的債權國,這壹點很重要。
就題目而言:《馬關條約》壹開始就是不平等條約。本來沒有規定中國要向他們借錢,但是中國負擔不起巨額賠償,只好借錢。請註意,這個貸款有很多附加條件,利息往往比本金多。所以現在中國的貸款主要是壹些合資項目的融資,是互利互惠,平等協商的。至於樓上所說的遏制外國政治,這是錯誤的。外匯,也就是我們持有外國國債,簡而言之,我們借給他們的錢是壹個國家實力的體現,而不是我們借的錢。壹般來說,我們向別人借的錢越多,我們就越沒有發言權,因為國家是有信譽的。呵呵,當然,對於少數不要臉的國家來說,就另當別論了!謝謝,希望對妳有壹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