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業(事業單位)法人或者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日常生產經營的本外幣貸款。”
因此,只要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就可以作為流動資金信貸。壹般包括采購原材料、日常業務周轉、支付工資等內容。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工資屬於“日常生產經營”,所以可以用來發工資。
即使貸款資金用於購買商品,實際商品的價格也是含稅價格,實際繳納了稅款。稅收也是日常生產經營中的正常支出。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可以用於什麽目的?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可用於:
1.如果企業使用流動資金貸款,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因為企業貸款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降低稅基。
2.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時,這筆款項不會成為企業主的個人債務,可以順利申請房貸。
3.企業主在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後,可以在銀行規定的時間和額度內進行借款和還款,大大增加了資金使用的靈活性。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檢查和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