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壹合法證明。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第十條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
婚後雙方為償還貸款所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由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補償給另壹方。
男方婚前支付房產首付,房產證上要寫男方名字。
婚後夫妻還貸,離婚時夫妻協商解決房產歸屬。
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做出判決。房產所有權歸男方,還款金額可由夫妻雙方分別統計。
未歸還的借款是產權登記壹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償還貸款所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的壹方予以補償。
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麽房產就是婚姻內的同壹財產。男方給了女方壹半首付。
離婚情況下,夫妻房產份額分別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