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營期超過10年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期滿後,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在企業利潤逐年增長的前提下,重點企業經批準可加速折舊,也可按當年銷售收入提取3%的技術開發費,用於企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經批準提取的折舊費和技術開發費可以進入成本。
四、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對國家鼓勵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和國產設備投資,實行40%的企業所得稅抵免。
五、在原廠區內的改建、擴建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土地使用費,新征地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設管理費、土地使用費,按最低標準減半征收。
六、重點企業在區內管理的收費公路上行駛的辦公用車(1輛)免交車輛通行費,用於運輸原材料和產品的貨車,通行費按定額車的辦法征收。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科技含量高、投資大的項目,可實行壹企壹策,並成立專門的服務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