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個人公積金住房貸款擔保方式有以下四種,借款人可以根據貸款需要選擇:
1、保證擔保
由保證人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保證合同。
2、抵押擔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擁有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抵押物屬***有財產時應提供全部***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物的,應出具權利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權屬不明或有爭議、危房、已經或將要納入拆遷範圍以及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產不能作為抵押。抵押物按規定應當進行評估。抵押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抵押合同.房產抵押應當依法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或預抵押備案證明。
3、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應當達到貸款額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擔保後在保證期間保證人不能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也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金額達到貸款余額80%的標準時其保證人自動解除保證。保證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保證合同。
4、質押擔保
借款人用國債、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作質物進行足額擔保。出質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質物凍結、止付手續質物由公積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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