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貸款前,申請人必須連續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並持續正常繳存。
(二)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三)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申請時無未償還的住房貸款,無其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債務。
(七)依法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八)有購買自住住房總費用的30%以上(具體比例以審批部門要求為準),並以此作為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首付款。
(九)以市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方式約定抵押、質押等擔保形式。
(10)貸款申請人戶籍屬於外地的,需有本市常住戶籍人員作為保證人,保證人應符合本條第(壹)至第(六)項條件。擔保人應提供書面擔保文件。
(十壹)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需要去房屋交易所和公積金中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