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揭有以下處理方式:1。夫妻壹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者壹方以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2.如果產權證登記在壹方名下,但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買房時,也會壹起還貸。離婚分割財產時,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清償債務為其個人債務。離婚期間可以暫停房貸還款。延長貸款期限。如果房貸不能按原還款計劃按期還款,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長貸款期限。銀行批準後,可以簽訂延期還款協議。通常只有壹次申請延期還款的機會,延期後最長不能超過30年。只要能證明雙方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即使房產證上只登記了壹方配偶的名字,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原則處理分割。同樣,其抵押債務是連帶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離婚房貸可以改變付款人嗎?
離婚的房貸能不能改,要看情況。如果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的權屬以及未還貸款由誰償還,但壹般情況下,銀行不會更改之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雙方選擇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往往會判決房屋的歸屬以及誰來償還未償還的貸款。壹般情況下,銀行不會同意變更貸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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