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給予銀行壹定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用於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無需申請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以彌補在校期間的開支不足,並在畢業後分期償還。
貸款金額
本科生每學年每生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應用方法:
壹般來說,貧困家庭的學生需要通過學校向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原則上,學生申請壹次,銀行將在學生在校期間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應用條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高等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大學生;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時代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解釋;
4.學生家庭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