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時,待線下渠道開通後,代辦人可持相關材料前往網點代為辦理LPR轉換:
(1)16周歲以下中國公民: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監護人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監護人資格證明及借款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2)服刑羈押人員:應提供經公證的借款人本人授權文件(包括代理人姓名、身份證件名稱及證件號碼、授權意向、簽字、有效期等內容)、服刑羈押證明文件、借款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3)重病癥或無自理能力人員: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監護人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監護人資格證明及借款人身份證件;
(4)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由財產代管人提供人民法院裁決書和財產代管證明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5)借款人死亡的:由合法繼承人提供公證部門或人民法院的繼承權證明書或裁決書,出示合法繼承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6)出國人員:由委托代理人持借款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有權機構出具的出國證明或經公證的授權代理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