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銀行在1-3個工作日內出具還款證明;
2、提交房地產抵押合同、房屋權屬證明、還清貸款證明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核實審查、確認屬實當場進行註銷手續,在3個工作日內解壓歸檔。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將房屋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並且在簽訂抵押合同30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2、辦理抵押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有權證》和其他***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壹、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