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金額: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家庭住房。所購房產為拍賣行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房屋為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60%。
(2)家庭已有壹套住房(含借款人及配偶和購房人共有的住房,下同),再購買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和轉按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住房總價的4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暫不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轉按揭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原購房款的70%和房地產評估總價的60%,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的限額;
(4)市區借款人單方面在鄭州繳存公積金的,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35萬元,夫妻雙方在鄭州繳存公積金的,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45萬元。尚潔分中心和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金額根據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的年齡和家庭收入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