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的開發商總是有的,他們善於“挖掘人才”,把合作方派來的操作班子或者經理人進行“消化吸收”,“化友為己”,盡管這樣做在業務上不是很道德,但經濟利益的驅使總會使人無所忌憚,本來3個百分點的法人傭金,變成了1~2個點的個人獎金,還省卻了高額的國家商業賦稅,而只繳了個人所得稅。損失的就只有是合作代理機構了,但壹個樓盤傭金的得失也不是致命的,畢竟也沒有投入什麽人力物力。
為什麽越來越多的開發商開始物色合作營銷代理,最主要還是心理上可以減壓很多。開發商自己對營銷不夠專業,既使招聘了不少專業營銷人才,也往往因為行政級別關系而不能放權操作,對“自己人”不放心,從而,老總事無巨細,采取壹支筆制度,對專業性質強的工作橫加幹涉,結果越弄越糟糕,在民營企業裏為甚。而交給了專業隊伍營銷,無疑是很好的減壓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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